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生沟滑坡危险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生沟滑坡危险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生沟滑坡危险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生沟滑坡危险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避灾救援和应急抢险等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生沟滑坡监测报告》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8〕1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巩义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铁生沟滑坡危险区基本情况
铁生沟滑坡危险区位于夹津口镇铁生沟村,豫31公路(巩义段)东西向穿越该滑坡体。滑坡体中心坐标东经:113°01′868″,北纬34°37′467″,地处嵩山西北侧山前后陵区,地势北高南低,地面标高365—410m,滑坡区地面坡度约15°,南北长约340m,东西宽约330m,面积近6.78×104m2,滑坡体平均厚度约15米,滑坡体体积约1.02×106m3,属大型土质滑坡,其平均滑动方向约230°左右。自1992年以来,就处于缓慢变形中,经1993—1994年的初步勘查治理,滑坡体的滑动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受每年汛期强降雨的影响,仍处于变形阶段。2005年至2007年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专家对该滑坡进行了监测,并提交《河南省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生沟滑坡监测报告》,报告结果分析该滑坡遇强降雨条件发生再次活动的可能性不断增加。目前,该滑坡体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直接威胁着铁生沟煤矿的生产设施、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同时也严重威胁着豫31公路的安全运营,如遇重大灾情还会波及铁生沟村的部分群众及民房。
二、应急救缓组织机构
(一)成立铁生沟滑坡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彦峰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路培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马振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白利亚和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镇长李易任副总指挥,必要时根据灾情状况可由市长任总指挥,直接指挥抢险救灾。各有关单位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马振杰兼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和铁生沟煤矿派专人参加办公室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的党政正职担任。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各组分工以及各工作组组长的安排,指定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应急抢险救灾行动。
三、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铁生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市救灾力量,决定采取抢险救灾措施;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调动武警部队;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的物质、资金及装备;负责财产撤离、人员转移及危险区住户搬迁、重建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及措施;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信息公布、联络上级有关部门和各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1. 抢险救灾组
由夹津口镇政府牵头,夹津口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具体由市公安、武警中队、武装部、消防、民政、建管、安监、交通、煤炭、铁生沟煤矿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车辆、装备及抢险救灾设施,现场抢救压埋人员;对地质灾害发生后诱发的火灾、爆炸以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处置,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 调查监测组
由市国土局牵头,国土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建管、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3.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及市防疫、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市属医疗机构组成应急救护队伍,抢救运送伤员;向受灾区域提供所需救护、消毒、医疗药品,开展灾区防疫消毒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警戒控制受污染的区域的人员、车辆进出,预防、控制影响面的扩大和各种疾病的暴发流行。
4. 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安全的保障,警戒控制受灾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5. 后勤及物资保障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财政、公安、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并支持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急需救灾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日常的后勤保障。
6. 基础设施修复保障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发改委主任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建管、交通、电业、电信、水利、移动、公安、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交通等设施,保障灾区的电力、通信、道路以及饮用水供应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人员、机械设备等顺利运抵灾区实施抢险救援。
7. 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发改委、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各界募捐和上级拨付的救灾款物的登记公布等工作。
8. 生产自救组
由夹津口镇政府牵头,夹津口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具体由铁生沟煤矿及市煤炭、国土、电业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厂矿企业和群众做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厂矿企业和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四、应急准备
(一)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各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成立应急抢险救灾突击队,加强对应急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应加强对受威胁对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增强职工、群众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健全、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隐患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害预警、灾情速报及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时发现险情,采取应急措施。
(三)各有关局委、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要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经费预算和物资保障,落实应急抢险救灾资金和各项抢险救灾设备、物资的储备,专项用于应急抢险救灾、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等,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五、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接到铁生沟滑坡临灾险情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国土、建管、交通、水利、气象、安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必要时提请市政府批准聘请专业机构的专家)成立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并向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建议。
(二)指挥部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并根据情况报市政府宣布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启动本预案后,市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规定,迅速组织力量成立应急工作组,组织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并处理好善后工作,同时按下列要求指挥实施应急抢险救灾:
1. 组织紧急抢险和急救队伍,抢救被压人员和伤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 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封锁区域,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确保滑坡危险区内的生命财产安全。
3. 成立调查组,组织专家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并对可能发生的后续滑坡和次生灾害,做出判断和预测;进一步提出应急抢险救灾对策及措施建议。
4. 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落实应急资金和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5. 抢修受损毁的交通、通信、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指导、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教学秩序。
6. 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和应急避险工程,减轻和排除灾害险情扩大发展。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再次突发的预警工作。
7. 及时向上级报告险情和抢险救援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同时做好灾情的公布和新闻报道以及受灾群众慰问等工作。
(四)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状态,撤消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铁生沟煤矿相关部门作好防范。
(五)灾害所在地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铁生沟煤矿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六、应急预警信号及转移路线
一旦灾害发生,铁生沟煤矿和夹津口镇政府要立即利用高音喇叭通知周围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利用夹津口镇有线电视台播发险情公告;安排专人通知等各种迅速有效途径,提醒人们及时向滑坡体东西两测安全地区撤离,迅速在豫31公路铁生沟滑坡区东西两头设岗封锁交通,组织人员及时转移疏散安置受灾人员。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郑政办〔2007〕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预案可与其配合实施。
(二)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铁生沟煤矿拟订的该滑坡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备案后,可与本预案合并实施。
(三)本预案实施期限为五年,如实施过程中发现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的,市政府可适时进行修订。
(四)本预案解释权归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日联系电话:64392322、64351413,夜间及节假日联系电话:64389029。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铁生沟滑坡危险区基本情况
铁生沟滑坡危险区位于夹津口镇铁生沟村,豫31公路(巩义段)东西向穿越该滑坡体。滑坡体中心坐标东经:113°01′868″,北纬34°37′467″,地处嵩山西北侧山前后陵区,地势北高南低,地面标高365—410m,滑坡区地面坡度约15°,南北长约340m,东西宽约330m,面积近6.78×104m2,滑坡体平均厚度约15米,滑坡体体积约1.02×106m3,属大型土质滑坡,其平均滑动方向约230°左右。自1992年以来,就处于缓慢变形中,经1993—1994年的初步勘查治理,滑坡体的滑动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受每年汛期强降雨的影响,仍处于变形阶段。2005年至2007年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专家对该滑坡进行了监测,并提交《河南省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生沟滑坡监测报告》,报告结果分析该滑坡遇强降雨条件发生再次活动的可能性不断增加。目前,该滑坡体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直接威胁着铁生沟煤矿的生产设施、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同时也严重威胁着豫31公路的安全运营,如遇重大灾情还会波及铁生沟村的部分群众及民房。
二、应急救缓组织机构
(一)成立铁生沟滑坡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彦峰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路培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马振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白利亚和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镇长李易任副总指挥,必要时根据灾情状况可由市长任总指挥,直接指挥抢险救灾。各有关单位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马振杰兼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和铁生沟煤矿派专人参加办公室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的党政正职担任。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各组分工以及各工作组组长的安排,指定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应急抢险救灾行动。
三、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铁生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市救灾力量,决定采取抢险救灾措施;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调动武警部队;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的物质、资金及装备;负责财产撤离、人员转移及危险区住户搬迁、重建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及措施;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信息公布、联络上级有关部门和各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1. 抢险救灾组
由夹津口镇政府牵头,夹津口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具体由市公安、武警中队、武装部、消防、民政、建管、安监、交通、煤炭、铁生沟煤矿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车辆、装备及抢险救灾设施,现场抢救压埋人员;对地质灾害发生后诱发的火灾、爆炸以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处置,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 调查监测组
由市国土局牵头,国土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建管、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3.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及市防疫、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市属医疗机构组成应急救护队伍,抢救运送伤员;向受灾区域提供所需救护、消毒、医疗药品,开展灾区防疫消毒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警戒控制受污染的区域的人员、车辆进出,预防、控制影响面的扩大和各种疾病的暴发流行。
4. 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安全的保障,警戒控制受灾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5. 后勤及物资保障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财政、公安、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并支持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急需救灾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日常的后勤保障。
6. 基础设施修复保障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发改委主任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建管、交通、电业、电信、水利、移动、公安、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交通等设施,保障灾区的电力、通信、道路以及饮用水供应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人员、机械设备等顺利运抵灾区实施抢险救援。
7. 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具体由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及市发改委、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各界募捐和上级拨付的救灾款物的登记公布等工作。
8. 生产自救组
由夹津口镇政府牵头,夹津口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具体由铁生沟煤矿及市煤炭、国土、电业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厂矿企业和群众做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厂矿企业和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四、应急准备
(一)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各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成立应急抢险救灾突击队,加强对应急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应加强对受威胁对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增强职工、群众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健全、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隐患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害预警、灾情速报及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时发现险情,采取应急措施。
(三)各有关局委、夹津口镇政府、铁生沟煤矿要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经费预算和物资保障,落实应急抢险救灾资金和各项抢险救灾设备、物资的储备,专项用于应急抢险救灾、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等,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五、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接到铁生沟滑坡临灾险情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国土、建管、交通、水利、气象、安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必要时提请市政府批准聘请专业机构的专家)成立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并向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建议。
(二)指挥部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并根据情况报市政府宣布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启动本预案后,市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规定,迅速组织力量成立应急工作组,组织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并处理好善后工作,同时按下列要求指挥实施应急抢险救灾:
1. 组织紧急抢险和急救队伍,抢救被压人员和伤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 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封锁区域,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确保滑坡危险区内的生命财产安全。
3. 成立调查组,组织专家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并对可能发生的后续滑坡和次生灾害,做出判断和预测;进一步提出应急抢险救灾对策及措施建议。
4. 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落实应急资金和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5. 抢修受损毁的交通、通信、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指导、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教学秩序。
6. 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和应急避险工程,减轻和排除灾害险情扩大发展。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再次突发的预警工作。
7. 及时向上级报告险情和抢险救援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同时做好灾情的公布和新闻报道以及受灾群众慰问等工作。
(四)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状态,撤消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铁生沟煤矿相关部门作好防范。
(五)灾害所在地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铁生沟煤矿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六、应急预警信号及转移路线
一旦灾害发生,铁生沟煤矿和夹津口镇政府要立即利用高音喇叭通知周围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利用夹津口镇有线电视台播发险情公告;安排专人通知等各种迅速有效途径,提醒人们及时向滑坡体东西两测安全地区撤离,迅速在豫31公路铁生沟滑坡区东西两头设岗封锁交通,组织人员及时转移疏散安置受灾人员。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郑政办〔2007〕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预案可与其配合实施。
(二)夹津口镇人民政府、铁生沟煤矿拟订的该滑坡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备案后,可与本预案合并实施。
(三)本预案实施期限为五年,如实施过程中发现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的,市政府可适时进行修订。
(四)本预案解释权归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日联系电话:64392322、64351413,夜间及节假日联系电话:64389029。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